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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研制

更新时间:2019-08-16 点击次数:880

【来源/作者】北纳创联

<药品标准物质>

摘要:根据国家药品标准修订和颁布提出的使用要求(品种、用途),确定需要制备的新品种,或一个批号分发完成后须更换批次制备的品种。 但对于新建立的生物标准品品种的确定应遵循WHO建立生物标准物质的三个条件。

(一)标准品

1、品种的确定

根据国家药品标准修订和颁布提出的使用要求(品种、用途),确定需要制备的新品种,或一个批号分发完成后须更换批次制备的品种。 但对于新建立的生物标准品品种的确定应遵循WHO建立生物标准物质的三个条件:

1)具有明显的医学价值和发展前途的新品种,并已有生产单位生产,其效价和安全性的评价必须用生物测定方法或理化测定方法。

2)在生物试验或诊断试验中所用的对照品,必须通过标准物质校正。

3)在医学研究和临床诊断中,需用生物测定方法表示被测物的质或量,且这些数据需要相互比较。

2、候选标准品的制备工艺

候选生物标准品的来源各不相同,包括合格的疫苗、人的血液、尿液等生物材料、基因工程产品及实验室培养物等。生物标准品的制备一般要经过分装、冻干及熔封等工艺,经质量检定合格后,分装,精密度应在±1%以内。需要干燥保存的标准品应在分装后立即冻干和熔封。除另有规定外,冻干的标准品水分含量应不高于3.0%。标准品的分装、冻干和熔封过程,应保证对各安瓿间效价和稳定性的一致性不产生影响。

1)分装 分装过程应保证每支标准物质的均一性。温度、湿度要相对恒定,要求洁净环境,避免外来污染,分装过程中,要以相同时间间隔抽取1-2%的安瓿作装量检查。 标准物质如为不能冻干的溶液、胶状物或悬浮液,则要特别注意各支间的均一性。

2)冷冻干燥 同一批标准物质应一次完成冷冻干燥制备。

3、候选标准品的标定及报告

生物标准品在配制、分装前应对其原材料的生物学特征、理化性质和纯度等质量进行检验,满足制备要求后方可进行配制分装。分装完成后,从制成品中随机选择一部分进行标定, 包括效价测定、特异活性稳定性试验和无菌试验。冻干标准品还应进行水分测定和真空度检查。

1)生物学特征的确证。生物标准品原材料应遵循与供试品同质的原则,生产用菌毒种应符合“生物制品生产用菌毒种管理规定”,已有同类型的标准物质应向其溯源。采用相应的生物学、免疫学或化学技术进行确证检测,如生物学方法鉴别、抗原性分析、免疫原性分析,生化分析、基因序列测定、肽图、活菌计数、效价(效力)试验等。以确定其符合制备预期用途的生物标准品的条件。

2)理化性质检查。根据生物标准品的特性和具体情况确定理化性质检验项目,如pH值、等电点、分子量、迁移率测定、细菌形态、细菌内毒素、无菌等。

3)纯度与有关物质含量的检查。根据生物标准品的使用要求确定纯度与有关物质的检查项目。如:含量测定、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、外源DNA残留量、宿主蛋白残留量、残余抗生素活性等;不同试验方法的主成分的纯度检查等。

【用途】描述标准品的用途,如:供定性鉴别用、供含量测定用等。

【包装及贮藏】描述标准品的包装及贮藏条件。根据标准品的性质和稳定性,确定包装和贮藏条件。必要时,对包装材料的相容性和贮藏条件进行考察,提供相应的数据。

【稳定性试验】 研制过程应进行加速破坏试验,根据制品性质放置不同温度(一般放置4℃、25℃、37℃、- 20℃)、不同时间,做生物学活性测定,以评估其稳定情况。标准品建立以后应定期与标准物质比对,观察生物学活性是否下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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